|
深圳腾博国际商务有限公司
联系人:杨 女士 (客服) |
|
电 话:4006788989 |
|
手 机:13528892217 |
|
|
|
|
|
*办注册深圳基金销售牌照办理条件要求I前海基金公司转让 |
深圳基金代销牌照申请代办要求|杨小姐 135 2889 2217 深圳证券基金公司注册流程、前海基金公司注册条件、前海证券投资基金注册办理条件及要求、哪些企业可以在前海成立基金公司
深圳前海各类公司成立要求、外资融资租赁公司申请流程、前海合伙企业办理流程、前海基金管理人备案条件、前海互联网金融服务公司办理条件、前海投资基金注册、前海保理公司注册、外资保理公司成立流程,
联系人:杨经理 135 2889 2217 微信:2446165463
公司名称: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卓越时代广场3808
公司名称:深圳腾博国际商务有限公司
根据《证券投资基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71号)第十三条规定,设立管理公开募集基金的基金管理公司,应当具备下列条件,并经国务院证券监管管理机构批准:
(一)有符合本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的章程;
(二)注册资本不低于一亿元人民币,且必须为实缴货币资本;
(三)主要股东应当具有经营金融业务或者管理金融机构的良好业绩、良好的财务状况和社会信誉,资产规模达到国务院规定的标准,*近三年没有违法记录;
(四)取得基金从业资格的人员达到法定人数;
(五)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具备相应的任职条件;
(六)有符合要求的营业场所、安全防范设施和与基金管理业务有关的其他设施;
(七)有良好的内部治理结构、完善的内部稽核监控制度、风险控制制度;
(八)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和经国务院批准的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规定的其他条件。
根据《资产管理机构开展公募证券投资基金管理业务暂行规定》(证监会公告[2013]10号)第五条规定,申请开展基金管理业务的资产管理机构,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具有3年以上证券资产管理经验,*近3年管理的证券类产品业绩良好;
(二)公司治理完善,内部控制健全,风险管理有效;
(三)*近3年经营状况良好,财务稳健;
(四)诚信合规,*近3年在监管部门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没有因违法违规行为正在被监管部门调查,或者正处于整改期间;
(五)为基金业协会会员;
(六)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条件。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资产管理机构开展公募证券投资基金管理业务暂行规定》(证监会公告[2013]10号)第八条规定,私募证券基金管理机构申请开展基金管理业务,除符合第5条规定外,还应当符合下列 |
|
|
|
|
|
|
|